观点网讯:7月15日,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(简称“长和”)发布公告,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66条,董事会有权没收宣派后六年仍未领取的所有股息,并将其拨归公司所有。
长和宣布,将于2025年8月15日没收未领取的股息。
长和在公告中详细列出了两笔未领取股息的具体情况。2018年中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18年8月2日,派发日期为2018年9月13日,每股股息为0.87港元;2018年末期股息宣派日期为2019年3月21日,派发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,每股股息为2.30港元。
长和提醒股东,若要领取上述股息,必须在2025年8月15日下午4时30分前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联系,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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